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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精选17篇)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

  各分公司、站、厂、处室:

  **月**日上午西站下客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会同公安机关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公安部门责任认定,我公司负次要责任,现该起事故已基本处理完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公司多次召开了事故分析会,从调查的情况看,这起事故固然与车有直接的关系,但与管理混乱不无关系。主要表现在:车辆进出口处车辆、行人把关不严,车辆、行人随意进入下客区;生产指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极少数职工工作责任心差,工作时不在岗或虽在岗但人浮于事,对事故缺乏预见性。鉴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和公司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同时给公司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事实,为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参照《**省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对这起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一、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在有关会议上作检讨。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三、公司安全处处长具体抓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管理责任,由于疏于督促、检查,决定给予公司安全处处长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四、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扣发一个月奖金处罚。

  五、分管安全的,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由于疏予管理,决定给予分管安全的扣发两个月奖金处罚。

  六、扣发全体职工一个月安全生产奖金。

  七、*单位对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当事人)要尽快拿出处理决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希各单位从这起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为全公司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2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3

  因二建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通往茶炉房的供水管路碰破,调度室打电话通知水暖中心主任,要求及时解决。接到通知后,安排水务班值班员戴维权同志到现场去处理。但值班员戴维权同志接到通知到现场看完后,没有引起重视,未作处理就回去了,直到早晨6:40才到现场解决,7:30分处理好,造成茶炉房开水供应断档,严重影响了下井职工的正常饮用水。

  造成这起茶炉房的缺水事故,其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处理事故不及时。一是水暖中心主任虽然安排值班员到现场处理,却没有及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也没有及时将管路破损事故情况向物业公司领导汇报;没有意识到断水会对下井职工供水带来严重影响;处理问题严重滞后,行动不及时。二是茶炉房断水后,餐饮中心领导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将断水情况将公司领导汇报,信息反馈不及时,也是耽误抢修时间的一方面因素。同时,这也暴露出我们物业公司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欠缺,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这起断水事故作如下处理:

  1、对物业公司管理过失,按照企管科下发的《关于物业公司茶炉房缺水情况的调查处理事故处理决定》执行;

  2、对水暖中心罚款1000元,主任罚款200元;

  3、对餐饮中心罚款500元。

  特此决定。

  二0**年四月三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4

  公司全体员工:

  20xx年X月XX日中午12点左右,我公司女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与X员工发生争执,并且X员工首先不理智动手打人。在这期间,我公司另一员工和X员工在操作间双方进行了二次争斗。事情处理极其不理智,犯下严重错误。这种行为:对他本人和我公司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和表现。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现决定处理如下:

  1. 对杨予以开除处理决定。鉴于杨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人,留公司查看3个月。并处以500元罚款。

  2. 对朝阳店经理: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并处以20xx元罚款。鉴于整个事件过程中没在现场,不予开除处理。

  3. 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向公司董事会深刻检讨。。并处以4000元罚款。

  以上事件说明,我公司上至公司领导层,下至公司员工。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简单粗暴,没有章法,争强好胜, 好勇斗狠,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不深刻反省,今后必然会铸成大错。给公司和个人带来深深伤害。

  公司在这里再次重申:

  1. 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打架。如果发生无论责任方在谁,通通开除。

  2. 如果经理在场,没有制止或参与者,予以开除。

  本决定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希望我们员工能够从以上事件,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X有限公司

  年1月17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5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xx年10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半决赛(第27场)山东鲁能(微博)(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比赛在济南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翻译付豪赛后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翻译付豪进入20xx年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比赛替补席三场;

  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队内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6

  各村(居)委会、镇属镇办各单位:

  x年9月26日,镇党委、镇政府组织镇城管中队全体队员对高梧村、蒋巷村、三洞村等村委会违章建筑进行强拆,身为城管中队队员刘政、应军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责任担当缺失,未按时到岗参与此次拆违行动,造成恶劣影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刘政、应军两位同志停职待岗3个月,停职待岗期间停发工资,责令他们做出深刻的检讨,并在全镇负责干部大会进行通报。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严要求自己,强化纪律观念,强化制度意识,不碰规则“红线”,不闯纪律“红灯”,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为打造“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先行区、全省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自己应有力量。

  xx镇党政办公室

  x年九月二十六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7

  计量科驻新选站原站长单永文,计量员张秋玉、秦奎英,在20xx年驻新选厂负责煤泥洗矸销售计量监督工作期间,组织纪律性松懈,工作责任心差,不能严格遵守计量监督工作守则,造成了严重的煤泥跑量事故,给集团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给选煤处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鉴于该事件的严重性,为教育违纪人员,警示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同志,提高全员工作积极性。本着冶病救人的原则,经选煤处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有关人员以下处理:

  1、单永文身为计量站长,不能以身作则,干好本职工作。无视组织纪律,违反计量监督工作守则,对造成煤泥跑量事故,负主要责任。即日起免去站长职务,罚款三千元,调离计量工作岗位,停职反省后,再另行安排。

  2、张秋玉、秦奎英身为计量监督人员,不能严守计量监督工作守则,工作期间严重失职造成煤泥跑量,丧失了计量监督的应有作用,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即日起调离计量工作岗位,罚款贰仟元,待停职反省后另行安排。

  3、计量科科长尹士坤,对该事故负有管理不善、严重失查的责任,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以观后效。

  希望选煤处全体同志引以为戒,从该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努力工作,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如再有因工作责任心差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选煤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从重处罚。

  七煤公司选煤处

  20xx年11月8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8

  关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车间、各部门:

  公司在年月日收到*公司电话通知,于20xx年6月24日生产的1050米经检测值不合格,对方公司要求调换产品。20xx年月日,公司组织质检部对内部库存的进行检测,出现部分产品不合格现象。本次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元,并在客户中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了公司在客户中的良好信誉和形象。公司于20xx年月日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涂覆布质量专题分析会议,会议讨论认为,造成本次质量事故的原因有如下几方面:1、配方的更改。2、原材料性能不稳定。3、不均匀。4、车间生产人员减少生产程序,未按工艺规定进行操作。5、质检科反映情况力度不够,未能引起生产重视。造成本次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分管领导对产品质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力造成,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人员作出经济处罚::1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600元:400元希以上人员吸取教训,认真做好配方调整、工艺操作管理等工作。同时,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强化产品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生产操作,杜绝类似质量事故的发生。

  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4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9

  经查,13秋建筑施工班王明旭同学违反宿舍请假规定,未经老师允许于20xx年x月x日晚夜不归宿。

  鉴于该生在校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规校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

  根据《信息工程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暂行)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二条第四款,经中专部研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王明旭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决定记入本人档案。

  信息工程技术学校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上海瑞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世成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73号3楼 联系电话:021-63099009 被投诉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杜强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联系电话:0991-2300553 20xx年10月9日,我厅收到投诉人对自治区政府采购广播电视监测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JZFCG(GK)20xx–110第一包)的投诉书。投诉的主要内容:1、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书面质疑后应书面通知其它投标供应商,如采购中心没有抄送自治区政府财政厅,也没有以书面的形式抄送并通知质疑人外的其他供应商,则违反《政府采购法》53条规定。2、招标现场没有公开宣布本次评标对价格分的计算办法,不符合规范,因此就存在这种人为操纵招标结果的可能,由此,无法保证评标的合理性和公正性。3、本次预中标厂商上海科江的产品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有不小差距,他们的数字电视监测产品从来没有在国家广电总局的监测项目中使用过,也没有拿到过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视监测产品入网许可证或者检测报告,按理说科江的技术分应该和别家落后很多,在本次招标各家价格分差距极小的情况下,仍然是科江中标,这也很让人费解。4、中标公告没有公布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对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只字未提,让投标人没有办法就专家的资历和条件提出质疑。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等规定,对投诉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基本事实如下:经查证,投诉人没有对投诉事项第1条、第3条依法进行质疑,系无效投诉。投诉人对投诉事项第2条、第4条依法进行了质疑,系有效投诉。1、投诉事项第1条、第3条。投诉人没有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在提起投诉前没有以书面形式依法进行质疑,我厅决定不予受理。2、投诉事项第2条。此次招标文件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对评分分值权重进行了描述。按照招标文件“招标说明”第6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的7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要求澄清”。投诉人在规定时间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充分了解了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按有关规定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经核查,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通过综合评分得出评标结果,评审过程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人为操纵招标结果的行为。3、投诉事项第4条。本项目在中标公告发布内容中未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不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我厅根据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专家人数的实际情况,对专家人数较少的特殊行业、特殊项目,报经我厅同意后,可在中标结果中不予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核实,该项目在中标公告发布内容中未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未得到我厅的相关批复。综上,我厅认定,本次招标活动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上存在过失,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我厅决定,本次招标采购结果无效,责令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被投诉人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财政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90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1

  迟,女,x年9月1日出生,我院x级控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

  该生自x年2月17日始,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经导师、所在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部多次联系至今仍没有任何音讯。该生无故离校已达30天。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八)款之规定,经中科院研究院研究决定,给予迟xx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此退学处理决定由研究生部主页公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诉。

  中科院研究院研究生部

  x年四月八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2

  1.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日下午3点左右河北城建公司施工人员在D栋东南侧二层安装风管支架时,将砖块从孔洞边碰下一块,正好掉落到在地下一层施工的中建八局安装公司一工人头上,将该人员的安全帽砸飞,造成该人员头部发晕,后你队郭海军带伤者马上去医院检查,CT结果未见异常,该名工人现正在休养阶段。

  2.事故类别;起物体打

  3.伤害分析;

  1.受伤部位;脑部

  2.受伤性质;冲击伤

  3.起因物;砖块

  4.伤害方式;落物砸伤

  5.不安全状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不安全行为状态;违章操作

  7.伤害程度;轻伤

  8.处理意见;1.项目部决定对你公司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员100元,单位1000元。共计1300元,总包给与的所有罚款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2.对事故施工岗位人员到项目部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3.你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增加施工人员的安全意思,防止此类事故继续发生。立即对现场所有的施工点段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4.以后你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行承担。项目部给与重罚。

  5.及时看望伤者,要有积极的态度,将后续工作处理好。

  6.其它个劳务队伍要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安装公司

  奥林匹克国家会议中心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3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4

  我校九(4)班x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在九(4)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

  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留校观察。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政教处(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5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3月12日,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事故已经调查结束,区政府已经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过程

  20xx年3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仑中心区C2地块二期Ⅱ标段30号楼,在10层电梯井局部混凝土垃圾清理时,一名作业人员打开电梯防护门,晃动隔离层钢管时,造成隔离层钢管松动下滑,导致坠落至电梯井底,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擅自拆除电梯井道防护门,进入电梯井口,晃动隔离层,导致隔离层松动后,失足坠落受伤致死。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各类危险源。现场管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彻底,电梯井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监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到位,未能督促施工方落实临时进场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口安全警示标志。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的通知》(甬建发〔20xx〕17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重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甬建发〔20xx〕3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对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建议列入市级重点监管对象,信用系统扣分,同时建议上级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吕和明,建议上级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建议列入市重点监管对象,信用系统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全面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将处理通报向各企业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传达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XX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6月16日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维护正常的教学环境,规范教学工作的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减少并杜绝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的出现,根据依法治教的基本精神,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教学事故,是指妨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各类事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

  第二章教学事故的分类及构成标准

  第四条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分为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违规行为),涵盖课堂教学、作业、考试、学生成绩、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环节。

  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四级教学事故: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灾害性天气或交通严重堵塞或其它突发原因),上课迟到不超过10分钟。

  (二)无故提早下课不超过5分钟。

  (三)教师上课不关闭BP机(或移动电话)干扰教学秩序。

  (四)批改作业未达总人数的1/2。

  (五)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超过学校规定时间两天以内报送学生考试成绩。

  (六)教师遗失学生作业占教学班学生数的10%及以下。

  (七)主考教师成绩登录后,因其工作失误等主观原因,需更改学生成绩在1个教学班内10%及以下。

  (八)教务员在确认成绩时,因其工作失误等主观原因导致学生成绩出现差错。

  (九)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

  (十)其它违反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节之一的,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课堂教学

  (一)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灾害性天气或交通严重堵塞或其它突发原因),上课迟到10分钟以上。

  (二)无故提早下课5分钟以上。

  (三)教师遗失学生作业占教学班学生数的10%以上—30%及以下。

  (四)未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务处批准,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停、放课。

  (五)未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部、中心)主任、教务处批准,由他人临时代课。

  (六)未携带任何教案或教学资料进入课堂执教,或错带教材,耽误教学。

  (七)上课时指名或不指名辱骂学生而影响教学。

  (八)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上课过程中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0元以上(含300元)或学生受伤,医疗费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

  (九)未按各专业规定的要求完成实验课程、实习等实践性环节的准备工作。

  (十)不按教学大纲规定布置作业、实验报告等。

  (十一)实践教学环节没按规定到位指导。

安全事故发生处理决定书 篇17

  第号

  根据公司《待岗人员管理办法》第 1 条之规定,经领导办公会批注,决定您自 年日起开始待岗,期限为天,请与月人力资源部报到,进行待岗培训。这一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自 20xx年9月 15日起)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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